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6-075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3.42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12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5014811股的 0.14%,最高成交价为 3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3.22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45852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次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回购数量及资金总额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上限,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等均符合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1月 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