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1证券简称:卡莱特公告编号:2026-006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19458368.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547958.9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220226.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197469.7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2601363.6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4706425.1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2601363.61元。
根据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并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的总股本9501481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2907231股后的股
份总数92107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2107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921075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12%。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210758.0011052909.6054029623.2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19547958.9219347130.54202693284.7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18112578.91134638816.30105196828.61
营业收入(元)576988154.02642881644.561019957309.6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342601363.6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414706425.10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74293290.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80529458.05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74293290.80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357948223.82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15.98%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