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6-057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2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 9月 20日至 2025年 9月 30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5年 9月 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3、2025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0月 1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5 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5年 10月 15日为授予日,以 68.5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80.00万份股票期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0 月 16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6年 9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8.57元/股调整为 68.47元/股,期权数量不变。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根据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的总股本 9501481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2907
231股后的股份总数 92107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2107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0-V=68.57-0.0969402≈68.4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8.57元/股调整为
68.47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现阶段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完成后续信息披露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