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汇成真空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辉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云松联系电话:0769-22119275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是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1、关于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真空镀膜研发中心项目”的投入进度较慢,截至2024年末投资进度仅2.73%,主要是相关高精尖研发设备需海外进口,采购存在一定困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难。保荐人督促公司加快推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进一步提高募资资金使用效率,并且同时做好信息披露。
2、业绩波动问题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0
1亿元同比下降0.35%,变动较小;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8亿元同
比下降16.02%,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2024年相关资料等,公司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司上市,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增加;同时由于公司存货金额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增加。针对上述情况,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变
化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内控管理。
3、应收账款及存货金额增长
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2.99亿元,同比增长39.90%;存货余额3.33亿元,同比增长40.73%,应收账款及存货增长较快且余额较大。保荐人提请公司持续关注欠款方的资信情
况及款项的回收情况,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同时采取有效措施
减少库存规模,降低存货跌价和消化风险。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下滑受报告期内存货及经营性应收项
目增长的影响,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95.46万元,同比下滑377.50%。保荐人提请公司管理层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2030.05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35%,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9.09万
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02%,年末应收
账款较上年末上升39.90%,年末存货较上年末上升40.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95.46万元,经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应收账款及存货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及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情况,并积极采取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6月1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运5.募作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无不适用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不适用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无不适用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是不适用
3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024年5月8日,东莞证券因国立科技持续
督导事宜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2024〕40号)。
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涉及上述函件的相关问题东莞证券已通过加项及整改情况
强内部培训、开展专项自查、完善内控机制等措施予以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辉潘云松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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