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2证券简称:汇成真空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决议: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志明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62432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3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6660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6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5771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5772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5771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1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42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62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3%;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42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62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3%;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2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3%;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62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3%;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关联股东李志荣、罗志明、李志方、李秋霞、新余碧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42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62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3%;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42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62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3%;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42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62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3%;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2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5%;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62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5%;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关联股东李志荣、罗志明、李志方、李秋霞、新余碧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7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3%;反对7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91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95%;反对7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关联股东新余碧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7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3%;反对7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91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95%;反对7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关联股东新余碧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7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3%;反对7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91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95%;反对7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关联股东新余碧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杨斌、王健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