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2证券简称:汇成真空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决议: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龙园路 2 号 C 栋 1 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志明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76254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5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8791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9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7463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6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3306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130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11175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175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
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51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034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50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029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50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029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90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6%;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02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4%;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关联股东李志荣、罗志明、李志方、李秋霞、新余碧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5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02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4%;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50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02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50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028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50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028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杨斌、赖凌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