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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92证券简称:汇成真空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决议: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志明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61969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6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7797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9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4172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人,代表股份5309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36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4172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2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选举罗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075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5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罗志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2审议通过《选举李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807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1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690%。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志荣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审议通过《选举林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075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5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林琳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选举鄢国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075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5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鄢国祥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审议通过《选举江绍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075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5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江绍基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审议通过《选举涂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076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1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5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691%。

本议案获得通过。涂溶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7%;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4.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同意5281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7%;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7%;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7%;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4%;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3%;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4%;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3%;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7%;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7%;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7%;反对2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0%;反对28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0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6%;反对28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4.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0%;反对28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0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6%;反对28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941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8%;反对28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1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20%;反对28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杨斌、王健伟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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