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3证券简称:昊帆生物公告编号:2026-006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650719.1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82403.9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9387239.0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4824739.9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4824739.90元。
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6年4月15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18148股后
的总股本107181852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8939100.04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24%。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1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3408650.06元(预计数),具体包括:
(1)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已实施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1.35元,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4469550.02元;(2)本次拟实施
2025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0元,预计总金额为
28939100.04元。
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3408650.06元,占2025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8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3408650.0641719022.282682123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4650719.19134052917.0698973754.53
研发投入(元)40928280.5035991848.3428474913.58
营业收入(元)602261319.28451874668.10388794947.08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29387239.08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14824739.90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11948910.34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5892463.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111948910.34
2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05395042.42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7.30%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是□否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96.60%,不低于30%,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第(八)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末及2024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024620491.70元、1346222074.40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38.60%、
57.30%。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3408650.06元(预计数),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86%。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
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特此公告。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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