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3证券简称:昊帆生物公告编号:2025-016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052917.0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2045168.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后,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61688396.06元,母公司可
1供分配的利润为299894212.15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9894212.15元。
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
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年
4月9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28148股后的总股本
106971852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8347540.78元(含税),
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15%。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719022.28元(预计数),具体包括:(1)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已实施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3371481.50元;(2)本次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5元,预计总金额为28347540.78元。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41995798.68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83714820.96元,占2024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2.4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2年度注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2
现金分红总额(元)注141719022.2826821238.00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34052917.0698973754.53不适用润(元)
研发投入(元)35991848.3428474913.58不适用
2注
2022年度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2
营业收入(元)451874668.10388794947.08不适用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61688396.06
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99894212.15
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否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68540260.28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16513335.80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68540260.28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64466761.92
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7.67%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否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上表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预计数,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实施数;
注2: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上市,2022年度非公司上市后的完整会计年度,故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2023年度及2024年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58.83%,不低于30%,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第(八)项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346222074.40
元、30757337.02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57.30%、1.34%。2024年度累
3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719022.28元(预计数),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1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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