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信新材”)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已生效银行授信到期后续授信额度),同时为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或“被担保人”或“债务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亿元(含)。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仁信科技投资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仁信科技提供不超过债权额人民币2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全资子公司与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将部分自有资产作为抵押。
二、担保进展情况
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截至 2026 前对被担 本次新增担 金额占上担保方持担保方 被担保方 年 9月 30 是否关联保方的担 保金额(万 市公司最股比例 担保日资产负 保余额 元) 近一期净
债率 (万元) 资产比例
仁信新材 仁信科技 100% 34.01% 0.00 210000.00 148.62%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E69FHW8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注册资本:538503003.94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楚开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1号综合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与关联关系:公司出资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80532.82 33554.81
总负债 27390.53 20064.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25925.63 20064.9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53142.30 13489.87
项目 2026 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429.83 -278.18净利润 -429.83 -278.1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
2、保证人(乙方):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主债权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亿元;
6、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担保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
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
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
2、抵押人(乙方):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抵押担保主债权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亿元;
4、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5、抵押担保期间: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10月 30日至 2041年 12月
31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
6、抵押物基本情况
名称 权属证明 所在地 状况 评估价值 其他
粤(2026)惠州 人民币
大亚湾石化 土地面积为
土地 市不动产权第 正常 271244100.区中东区 202421㎡
4027196号 00元
甲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
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1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抵押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