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索引页码
鉴证报告1-2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1-6
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GZAA3B0297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仁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仁信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仁信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仁信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1鉴证报告(续) XYZH/2026GZAA3B0297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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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2023年3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3.00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6616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9333695.0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7282704.9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6月 27 日出具了 XYZH/2023GZAA3B0134《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部分承销费及保荐费)903740332.0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6457627.0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7282704.99
上年末应结余募集资金476298549.55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33997704.75本期使
加:理财收益5884182.01用情况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555810.37
期末应结余募集资金445740837.18期末结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情况
期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444740837.1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4740837.18元(含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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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3年6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惠州惠阳支行等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
湾支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3931301001000276247085090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2008022719200458408127615360.5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811090101230161747126583151.5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207034183497.8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23280104003670037681593.2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63985197219729.8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0020078801700000995147806603.19
合计—4447408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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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本期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注1
募集资金总额88728.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99.77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320.55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改变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本年度实现
项目(含部累计投入进度(%)(3)定可使用状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的效益
分改变)金额(2)=(2)/(1)态日期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8万吨聚苯乙
否16200.0016200.0047.109466.7858.442021-11-301982.48否否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惠州仁信新材料三
否37023.2837023.283147.0124934.9567.352024-12-31427.34不适用否期项目
3.聚苯乙烯1号和2号
否3639.693639.6981.771086.2329.842023-12-31159.26否否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6007.836007.83123.892682.6044.65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2870.8062870.803399.7738170.55——2569.08——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7750.007750.00-7750.00-----
2、股份回购—400.00400.00400.0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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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聚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万吨/年低顺聚丁
二烯新材料(LCBR)/溶 否 18412.57 18412.57 - - - — — 不适用 否
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6562.5726562.57400.008150.00—————
合计—89433.3789433.373799.7746320.55——2569.08——
1、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已于2021年11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本项目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实现收益为15047.13万元,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原因系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国内聚苯乙烯厂家在产能上持续扩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2、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于2025年8月达到试生产条件,本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收益
为427.34万元,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原因系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国内聚苯乙烯厂家在产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能上持续扩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
3、该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的原因)4、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收益为512.87万元,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原因系国内聚苯乙烯厂家在产能上持续扩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5、聚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 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尚未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562.57万元。
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750.00万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
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1月26日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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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使用400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股份回购。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7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 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仁信科技作为实施主体,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对仁信科技3768.05万元的出资。
剩余超募资金期末结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29.76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487.97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20617.7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当期对前期募集资金投入的置换部分和当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实际投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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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类理财产品但期末尚未到期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0.00元。
3、本期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7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13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7750.00万元转入公司日常经营的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本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1月
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使用400万元超募资金实施股份回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等规范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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