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仁信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家明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玮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是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3次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项目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23日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法规及监管问答,培训公司治理、股东减持等内容,分享信息披露违规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无不适用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不适用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无不适用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是不适用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稳定股价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是不适用者重大遗漏方面的赔付投资者损失承诺
4.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是不适用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是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是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8.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9.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是不适用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是不适用
11.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12.关于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是不适用
13.关于报告期内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不连续事项的承诺是不适用
14.关于独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工程发包)是不适用
15.关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是不适用
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已被采取的监管措施:2026年1月16日,深圳证券交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对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有限公司、邱汉周、杨国贤、陈章华采取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审核中心监管函〔2026〕1号)《关于对保荐代表人周家明、王玮采取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审核中心监管函〔2026〕2号);
2026年1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
《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口头警示通知单》。
相关事项:仁信新材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中
引用第三方行业研究数据对未来行业产能扩建、产能
利用、供需情况等进行预测分析时,未充分披露其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报告事项说明
测数据与第三方数据之间存在的差异及原因,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未予充分、全面的核查验证,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保荐人引以为戒,在后续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深交所业务规
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350.67万元,同比下
降37.07%;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394.98万元,同比下降13.78%,实现归母净利润
-10050.53万元,同比下降564.99%。2026年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延续亏损态势,整体经营情况持续承压。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合计2852.56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85.13%,其中信用减值损失92.7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759.80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
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系:2026年一季度中东突现紧张局势,直接推动原油及下游化工品价格快速上涨,大幅增加公司生产成本;进入二季度,中东局势未有实质性转稳,上述影响依旧存在,叠加国内聚苯乙烯行业产能持续扩张、竞争加剧,公司产品毛利率承压,经营难度加大。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及资产减值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跟踪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改善进展。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累计节余募集资金25217.0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5217.09万元投资新项目,其中15217.09万元用于投
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
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10000.00万元用于投资"聚苯新材料一体化10万吨/年光学级
PMMA 树脂新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报告事项说明
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已出具《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本页无正文,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家明王玮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