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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4 00:00 查看全文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844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6765837.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99589223.65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817176613.3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590495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闲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1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12339.9512339.95

2 AIoT基础平台开发 8063.00 8063.00

3营销系统升级项目5229.405229.40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45632.3545632.35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6085.31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和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及“营销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步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7)。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项目“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投

2项目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的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28020.0020941.41

合计28020.0020941.41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3650.58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77119.5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98.57

加: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675.40

2025年4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8405.01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

2025年4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05.01

(五)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3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为:1、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尚未安排使用;2、由于募集

资金项目完工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0%测算,一年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248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公司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4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5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岳亚兰李泽明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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