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7证券简称:溯联股份公告编号:2026-013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成都高新区华汇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汇实业”或“标的公司”)增资及现金收购其部分股
东的股权,取得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
2.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系各方就增资及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
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等将在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
计、评估等工作后,经交易各方协商后在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意向阶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
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后续可能存在交易推进不确定性风险、投资决策调整风险、业务整合与经营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拓宽产品线,提升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为保障交易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推进落实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对投资标的后续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同日,公司与华汇实业及其股东任晓峰、任承俊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基于对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等方面
1的综合考量,公司拟通过向标的公司增资及现金收购其控股股东任晓峰及其他股东
部分股权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暂定为不超过25000万元,具体交易方案、标的公司的最终估值和本次交易金额等将在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经交易各方协商后在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增资及收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任晓峰男,196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为标的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标的公司96.0784%的股权。
(二)任承俊男,194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标的公司监事,持有标的公司3.9216%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自查,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最近三年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成都高新区华汇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49742807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任晓峰注册资本1275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石羊乡仁和村四组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机械产品、日用化学品的开发、
2研制、生产(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将审慎进行尽职调查,在后续各方协商确定的拟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审议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各方权利义务作出审慎约定,充分控制交易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二)标的公司主要业务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特种连接器、汽车零部件、燃气热水器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在特种连接器行业主要生产 TLN、TLE、TLK、TLB以及高压、大电流、水密、气密等推拉自锁式连接器;在汽车行业主要生产电子水泵、电子三
通/四通阀、热管理模块、汽车空调执行器、调速模块等;在燃气热水器行业主要生
产电子水泵、水流调节阀、水流量传感器等产品。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任晓峰122596.0784
任承俊503.9216
四、《投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甲方(受让方):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转让方):任晓峰
乙方2(转让方):任承俊丙方(标的公司):成都高新区华汇实业有限公司
(二)交易方案
1.交易方式
甲方拟通过向标的公司增资及收购其股东任晓峰、任承俊部分股权的方式取得
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
2.意向收购价格与定价机制经各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暂定为不超过25000万元(标
3的公司的最终估值以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三)尽职调查
在本意向协议签署后,甲方有权对标的公司进行法律、财务及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乙方及标的公司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必要资料。
本意向协议签署后,甲方即可进场开始尽职调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并向乙方出具书面《尽职调查完成确认书》。若甲方逾期未出具书面《尽职调查完成确认书》,且未书面通知乙方补充或问题事项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意向协议。
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协议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事实,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乙方应当努力且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和/或标的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合理的程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意向协议。
(四)价格协商与终止机制
在甲方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后,如甲、乙双方无法就最终价格达成一致,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若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尽职调查完成确认书》后的45个工作
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通过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意向协议。
(五)正式交易的先决条件
各方一致同意,各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的先决条件,包括:
1.甲方根据本意向协议约定,完成对丙方尽调,并向乙方、丙方出具了《尽职调查完成确认书》;
2.各方均已履行完毕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所有内部审议批准程序,包括甲
方就本次交易通过相关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
3.各方就最终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交割事项等权利义务内容协商达成一致;
4.本次交易符合主管监管机关要求及不存在其他实质性影响本次交易的事项。
(六)排他性条款
乙方、丙方保证自本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内,不得就乙方的股权转让事宜与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第三方洽谈、协商或签署任何协议;甲方自本意向协议生效
之日起90日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与收购标的公司同
4行业竞争性股权或资产进行协商或谈判。
如90日到期以后,三方仍就本次股权转让处于尽调谈判或其他程序中,三方同意就本款约定的排他性义务顺延进行确认,如无反对意见的,本款约定的排他性义务顺延90日。
(七)各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如下:
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尽职调查完成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就本次交易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进行实质性谈判。
2.乙方及丙方(标的公司)承诺如下:
(1)积极协调并确保标的公司及其他相关主体(如需)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工作,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标的公司信息和资料,并确保该等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标的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标的公司真实情况。
(2)在最终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协商一致后,负责促使标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股东会,审议关于本次目标股权转让及相关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文件。
(3)乙方保证其对标的公司所持全部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主张。
(4)遵守本意向协议保密条款的约定及配合其他方完成本意向协议约定的内部
决策程序(如适用)。
(八)保密
各方对本意向协议相关的信息或文件(依法可以披露或泄露的信息和文件除外)
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本意向协议各方同意对本意向协议之内容严格保密,非经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本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向的表述,各方的最终权利义务以各方正式签订的股权
5转让协议及其他有效交易文件为准。除排他性条款、保密条款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外,其他条款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最终以各方正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汽车用塑料流体管路产品及其零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在持续巩固和提升主业优势的基础上,公司近年来积极拓展产业链布局,主动寻找与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的并购标的。经审慎筛选,华汇实业主要从事特种连接器、汽车零部件及燃气热水器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产品体系与公司在技术、客户资源及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具有互补性。本次拟收购华汇实业股权并向其增资,旨在进一步丰富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拓宽产品线,提升整体解决方案能力。此举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尚未完成,最终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如顺利实施将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最终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需视最终审计、评估结果及交易各方正式签署的协议而定。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增资及收购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不构成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最终交易承诺,协议推进及后续落地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等将在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经交易各方协商后在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交易推进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意向阶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仍需完成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交易谈判、内部审批等多项程序。任一环节出现障碍或未能如期推进,均可能导致交易方案调整、中止或终止。
2.投资决策调整风险:公司将基于尽职调查结果、谈判进展及整体经营判断,
适时调整投资方案。即使签署正式协议,仍存在因外部环境变化或公司基本面发生
6重大变化,导致交易无法最终完成或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3.业务整合与经营风险:标的公司业务虽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一定互补性,
但若完成增资及收购,在后续整合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核心客户或订单波动、经营管理未达预期等风险。前述情形不排除导致标的公司业绩下滑、盈利水平低于预期的可能。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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