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7证券简称:溯联股份公告编号:2026-025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3日(星期五)。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人。
3.本次解除限售数量:10262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659%。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102623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激励计划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获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办理授予及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5年6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6.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同意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85.1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28.4037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2.73元/股。
7.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4211股、回购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977股并予以注销。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9.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相应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自相应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自相应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6月24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6年6月23日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7年6月23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除*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限售条件。
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考核净利润绝对值(万元)
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第一个解20251485114109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除限售期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441号):公司2025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指标业绩指标完成度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14141.73万比例(X)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为14654.38Z≥Am 100%
对应考核年度万元。因此,本次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净利润 An≤Z<Am Z/Am*100% 例为98.68%,未能解除限售部分1377(Z)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Z<An 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5分)、优秀(4分)、合格(3分)、部分合格(2分)
及不合格(1分)五个档次。
不合部分合卓越优秀合格格
考核结果5格(分)(4分)(3分)2(1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10名激励对
(分)
分)象中:
个人层面100%0%(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解除限售比例为“部分合格”,当期不能解除限售,在公司层面业绩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其所涉的156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等级
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合格”及以上,对应个人层面解除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限售比例为100%。
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部分合格”或“不合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不得递延至下期。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4211股、回购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977股并予以注销。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3日(星期五)。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人。
3.本次解除限售数量:10262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659%。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本次可解除限售占已获授第一类限制性姓名职务
性股票数量(股)的数量(股)股票数量的比例
廖强财务负责人520002052539.47%
林骅董事390001539339.47%
徐梓净董事390001539339.47%
其他核心(业务)人
1520235131233.75%员(共计5人)
合计28202310262336.39%
注:1.上表中“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的数量;
2.上表中激励对象人数不包含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人员及其获授数量;
3.激励对象廖强先生于2025年9月12日届满离任公司董事,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8464067954.37-1026238453805654.31
高管锁定股12248790.7912248790.79
股权激励限售股2990000.18-1026231963770.12
首发前限售股8311680053.408311680053.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02221945.63+1026237112484245.69
三、总股本155662898100.00155662898100.00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