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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俊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1 00:00 查看全文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俊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制度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俊明,男,中国国籍,1956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1982年3月至1990年9月,任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助教、讲师;

1994年5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原热能工程系)博士后、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本报告期应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事会次亲自参加董事会东会次次数数次数数数会议数

90900否3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形。会前,本人主动了解会议议题、全面获取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内容,细致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整体运行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沟通、充分研讨,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始终以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切实保障决策的公允性与合理性,全力维护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严格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决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人对任期内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出席情况2222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共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期间,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事项进行审慎审查与专业研判,先后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拟聘任首席运营官的议案》,对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履职经验等核心要素进行全面核查与评估,确保选聘程序合规、人选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优化核心管理团队提供有力支撑,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

加了任期内的全部会议,会议期间,针对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等重大议题,本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对交易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慎的审查与论证,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职过程中,本人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围绕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交易背景、合作方案、定价公允性及风险防控等关键要素,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深入的沟通与研讨。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在保持独立、客观、审慎立场的前提下,就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明确的意见。公司管理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详实的资料与充分的配合,有效保障了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与有效性,为公司作出合规、审慎的投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未来,本人将持续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发展实际,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慎审查各类重大事项,切实履行监督与决策职责,持续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常态化、深度沟通。围绕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事项、重大风险识别等核心内容,开展了充分、深入的研讨与交流,协同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审计覆盖的完整性与执行效率,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可靠,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护航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全过程,依托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核心人员建立常态化、高效的沟通机制。通过该机制,本人及时、全面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实效及信息披露全流程状态,针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意见与建议,并持续监督公司严格落实规范运作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透明度与合规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依托本人在传热领域的专业知识与行业积淀,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研发团队开展深度交流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与前沿技术信息,对行业资料进行系统性研究与分析,将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创新方向及市场格局变化等关键信息及时传递至公司,为公司发展战略优化、研发方向迭代提供专业支撑。

履职全程,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法定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与专业优势,保障公司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与公允性。始终以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重点强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提升公司决策透明度与公信力,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筑牢坚实基础。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题均予以认真、审慎的核查把关。为全面、深入

掌握相关事项情况,本人要求公司提前提供充分详实的资料并仔细研读,结合需要开展必要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了解核实,与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沟通咨询。履职过程中,始终恪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与勤勉尽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充分认识到持续学习对履职的重要意义,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监管规则与指引文件,不断深化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公司治理与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后续,本人将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披露义务。在审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过程中,坚持严谨审慎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有效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期完成定期报告与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为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与内控治理情况提供了充分信息。前述报告均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审议及披露流程合法合规,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续聘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而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该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准确展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效,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该审计机构将有助于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方案的制订符合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该方案有助于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对薪酬(或津贴)方案的审议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公司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

(六)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与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关联方)、新昌昶胜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浙江英睿机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风机电机一体化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时,对相关提案进行认真细致分析,与公司及相关方充分沟通交流,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结合专业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助力公司规范运营与稳健发展。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立足专业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最新监管要求的学习,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以审慎、严谨、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使各项职权;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李俊明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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