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9证券简称:英特科技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真健先生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
1391404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20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
股份13876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3754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2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8人,代表股份3754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3754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29%。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1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797%;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7%;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5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1%;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弃权6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199%;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7%;弃权6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反对6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2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59%;反对6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45%;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6%。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同意301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797%;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307%;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6%。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5%;反对73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弃权6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881%;反对73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625%;弃权6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4%。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5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1%;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弃权6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199%;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7%;弃权6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4%。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反对6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2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59%;反对6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45%;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6%。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反对6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2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59%;反对6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45%;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6%。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5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1%;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弃权6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199%;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7%;弃权6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4%。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1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797%;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7%;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6%。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1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797%;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7%;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6%。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2%;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弃权91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273%;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7%;弃权91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19%。
3.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1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797%;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7%;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6%。
3.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6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1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797%;反对6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07%;弃权59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6%。
上述制度除内容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修改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名称修改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卢胜强律师、张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