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08证券简称:华人健康公告编号:2026-030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河北路 123 号华人健康总部 A1 栋 15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家乐。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2388572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71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7777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44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10795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股份10791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712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2人,代表股份10795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99%。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先生、王慧芝女士列席本次股东会见证
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14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5%;
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8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35%;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34%;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1%。
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会做了述职报告。
提案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01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7%;
反对2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35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259%;反对2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84%;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7%。
提案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4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82%;
反对2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9%;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4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82%;反对2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39%;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9%。
关联股东何家乐、何家伦已回避表决。
提案4.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0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6%;
反对2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35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222%;反对2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7%;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0%。
提案5.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05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9%;
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弃权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0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47%;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34%;弃权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6.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90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弃权
10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4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83%;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32%;弃权10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5%。
提案7.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59%;
反对2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0%;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59%;反对2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30%;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1%。关联股东何家乐、何家伦已回避表决。
提案8.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8.0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57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8%;
反对580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0%;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94%;反对580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90%;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
提案8.0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81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
反对5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9%;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5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25%;反对5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58%;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
提案8.0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9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1%;
反对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7%;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5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61%;反对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23%;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
提案8.04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9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0%;
反对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5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43%;反对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23%;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5%。
提案8.05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89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5%;
反对5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4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32%;反对5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61%;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8%。
提案8.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8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
反对5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0%;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4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551%;反对5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41%;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8%。
提案8.07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91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2%;
反对5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6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98%;反对5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05%;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7%。
提案8.0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9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0%;
反对4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3%;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5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43%;反对4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20%;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7%。
提案8.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291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2%;
反对4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26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98%;反对4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65%;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7%。
提案8.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23825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8%;
反对4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1%;弃权
1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947%;反对4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80%;弃权1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9.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03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8%;
反对2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弃权7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7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88%;反对2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83%;弃权7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陈昱申先生、王慧芝女士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