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天明)作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4年12月19日因任期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天明: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曾任职于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等;
2019年9月至2024年11月,任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年11月至今,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2020年12月至2024年12月1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事缺席董事出席股东大董事会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未亲自出席董姓名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数次数数事会会议李天明1111000否4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独立、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兼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在提名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组织召开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换届及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公司没有发生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的事项,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注重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确保审计工作按照预期计划和要求顺利进行和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日常履职及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3家,秉
持专业、尽责、勤勉的态度,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在任职期间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
时间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天。同时本人发挥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市场动态,并就公司法律合规、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专业化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建议、指导、监督作用。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所有提
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3、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
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交流,特别是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制度建立健全方面,使本人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战略以及公司的整体运行情况。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能积极组织和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和我们进行沟通与交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九)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时海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组织开展了换届工作,本人通过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先后审查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不存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秉承诚信、忠实、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本人于2024年12月19日任期届满,任期届满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与支持,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蒸蒸日上、再创辉煌。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天明2025年4月25日(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天明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