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69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并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46947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7.49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4399945.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519192.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880753.04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8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6年
8月 13日出具“众环验字(2026)0100026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压力传感器扩产项目 280000000.00 268600000.00
2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产线升级项目 72200000.00 69000000.00
3 力传感器产线建设项目 62500000.00 60400000.00
4 MEMS传感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7900000.00 5640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79480753.04
总 计 562600000.00 533880753.04
注: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880753.04元,低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444000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90000000.00元调整为 79480753.04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可操作性较差。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可能存在其他因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而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
的其他情况,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也不利于相关费用的归集与核算。
(2)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相关业务时,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
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关绑定
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3)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先行支付款项。
因此,为便于募集资金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并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公司付款管理制度,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以自有
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定期汇总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3、公司财务中心定期统计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按照募集
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将前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
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且保证人员费用支付的合规性,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