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证券简称:安培龙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股份减持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公司股东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3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5%)。
公司近日收到了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说明》,获悉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减持数量序减持均减持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占总股本
号价量(股)比例
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2026年2月173.5712300
1大宗交易1.25%
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日元/股55
【注1】: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票及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数量(股)数量(股)比例比例
华泰安培龙家园合计持有股份12300551.25%00.00%
1号创业板员工其中:无限售条件
持股集合资产管12300551.25%00.00%股份
—1—理计划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股东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股东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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