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阿莱德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全联系电话:021-3856554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立鸿联系电话:021-38565545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是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是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4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2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26日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为:
(1)并购重组相关政策;(2)近期并购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重组市场情况及监管态势变化;(3)并
购融资工具、并购方案。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不适用
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不适用
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不适用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不适用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公司2024年净利润下滑19.8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滑14.01%,主要影响因素为:(1)通信行业市场需求放缓,导致射频与透波防护器件营业收入有所下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降;(2)本年度政府补助金额相比上年
减少418.28万元,主要系上年收到政府对公司的上市补贴,导致本年度净利润同比降低。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无不适用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不适用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无不适用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行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5%以上股东关于所持股份限制和自愿锁股份
是不适用等的承诺
2、关于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的承诺函是不适用
3、未来三年稳定股价的议案及承诺是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6、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是不适用
7、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是不适用遗漏的相关承诺
8、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10、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是不适用
11、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函是不适用
12、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是不适用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2024年9月,原保荐代表人温国山先生
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由李立鸿先生接替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
3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陈全先生和李立鸿先生。
2024年10月,兴业证券因存在部分项目
发行保荐报告未完整披露立项、质控、内
核审查问题等问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兴业证券组织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深入学习相关规则、开展合规培训、优化
完善相关机制、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保荐人不存在因保荐本发行人被证监会或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本页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全李立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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