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9证券简称:阿莱德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1、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000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20000000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公司最终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
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施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00000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5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首发前限售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723吴靖203*****863潘焕清
303*****312陆平
403*****714翁春立
503*****050钱一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25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5年
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比例比例股数(股)股数(股)股数(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
6465000064.65129300007758000064.65
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
3535000035.3570700004242000035.35
份
三、股份总数100000000100.0020000000120000000100.00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2、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120000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净收益(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前)为0.3815元/股。
(二)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9.42元/股。
八、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6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李夏凡
3、咨询电话:+8621564802004、传真电话:+86215648420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