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1证券简称:波长光电公告编号:2025-021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波长光电”)
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结合其2025年度实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波长”)、光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研科技”)、爱丁堡(南京)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爱丁堡”)提供总额不超过1600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本金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可循环使用,最终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将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担保总额。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占截至目2025年度担保方持最近一期上市公司最是否关担保方被担保方前担保预计担保额股比例资产负债近一期净资联担保余额度率产比例
波长光电光研科技100%84.26%03000.002.54%否波长光电江苏波长100%99.04%010000.008.47%否南京爱丁
波长光电100%198.08%03000.002.54%否堡
合计-016000.0013.56%
注:(1)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
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为准。对于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或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2)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本次审议的预计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以前年度已审议的担保有效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后续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玉堂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芜申路 168 号 D 幢 305 室(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9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学产品和光学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主要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158.00万元,负债总额为9070.17万元,净资产87.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04%;2024年度,营业收入1447.36万元,净利润-600.44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最终实际控制人为黄胜弟、朱敏。
经查询江苏波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光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光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力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
成立时间:2012年6月4日
注册资本:54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学软件与检测仪器的代理、销售、开发、技术服务
主要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878.60万元,负债总额为4110.63万元,净资产767.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26%;2024年度,营业收入2295.52万元,净利润-118.66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最终实际控制人为黄胜弟、朱敏。
经查询光研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爱丁堡(南京)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爱丁堡(南京)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力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
成立时间:2015年1月5日
注册资本:289.80513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设备、光电自动化检测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05.70万元,负债总额为1794.04万元,净资产-888.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8.08%;2024年度,营业收入751.97万元,净利润-274.2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研科技持有其100%股权,最终实际控制人为黄胜弟、朱敏。
经查询南京爱丁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种类、期限和方式担保类型: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担保主债权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3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过半数同
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担保额度预计程序合规、有效,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发展,相关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1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6%。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