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
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以及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47.49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10.41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剩余归属期已获授但未归属的4.6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以及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