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1证券简称:波长光电公告编号:2025-028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设立产业基金合作协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波长光电产业升级专项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均未就产业基金合作事宜实际出资,无需对协议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义务,亦不存在关于协议的未结事项、争议纠纷。
2024年4月7日,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合作协议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伯乐”)签订《波长光电产业升级专项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设立波长伯乐超精密光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07)。
近日,公司与时代伯乐就原《合作协议》签署了《关于〈波长光电产业升级专项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协议双方主体
甲方: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合作协议》终止,且自始无效。
2.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均未履行《合作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亦均不存
在违反《合作协议》的情形,双方无需对本协议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义务。
3.双方共同确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不存在关于《合作协议》的
未结事项,不存在针对《合作协议》的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二、合作终止的主要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启动该产业基金筹备设立工作以来,已持续推动与各合作方的沟通协调,但是受到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该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经双方审慎研判,最终达成共识决定终止原定的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原《合作协议》系双方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框架性协议,截至《终止协议》签署前,公司未签署正式的基金合伙协议或其他具有实质约束性的法律文件,产业基金法律主体未设立。协议终止系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均未实际出资,无需对协议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义务,亦不存在关于协议的未结事项、争议纠纷,协议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原《合作协议》签署之日,时代伯乐系公司关联方,截至《终止协议》签署之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时代伯乐与公司已无关联关系,本次协议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波长光电产业升级专项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