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1证券简称:波长光电公告编号:2026-016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波长光电”)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将选举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胜弟、朱敏、唐志平、宋小
安、李林峰5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葛军、沈平、
朱军辉3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同意。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葛军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中,葛军、沈平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朱军辉尚未取得但已经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二、其他说明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定届满日期为2026年
4月1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立之前,原董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数量占比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各候选人均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黄胜弟,男,1967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1989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学仪器工程学系,本科学历,2004年毕业于南澳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
1989年9月至1995年5月,任南京江南光学仪器公司工程师与产品经理;1995年7月至1999年9月,任新加坡贰陆公司光学制造工程师与营销经理;1999年
10月至 2002年 10月,任新加坡Wintec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和新加坡 IDI激光服
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1月至2020年9月,任新加坡开化有限公司董事;
2002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新加坡思源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0月至今,
任波长光电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英发威光学技术有限合伙企业董事;2012年5月至今,任波长光电韩国有限公司社长;2019年4月至今,任 OPI株式会社董事;2005年 5月至 2014年 1月,任南京波长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至今,任波长光电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胜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朱敏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吴玉堂先生之配偶黄玉梅
女士系姐弟关系,朱敏、黄胜弟、吴玉堂、黄玉梅四人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黄胜弟先生与公司现任、拟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敏,女,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学仪器工程学系,2014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 EMBA,1989年 9月至 1995年 12月,就职于南京华东光学仪器厂,任工程师;1996年 7月至 1999年 12月,任新加坡均龙豪华旅游公司旅游策划经理;
2002年8月至2024年2月,任新加坡思源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7月至2015年3月,任皇家开源天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0月至今,任波长光电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新加坡开化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南京威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8年12月至今,任波长光电董事。2024年10月至今,任南京光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敏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直接持有公司4371.3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7.78%,通过持有南京威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000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295%股份,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黄胜弟先生系夫妻关系,黄胜弟先生
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吴玉堂先生之配偶黄玉梅
女士系姐弟关系,朱敏、黄胜弟、吴玉堂、黄玉梅四人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朱敏女士与公司现任、拟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唐志平,男,197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税务师、会计师。1992年7月至2002年2月,就职于盱眙县食品总公司任会计;2002年3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江苏苏农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7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雨润食品集团任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波长光电财务总监;2018年8月至今,任波长光电财务负责人;2020年7月至今,任波长光电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志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南京威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0000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2949%股份。唐志平先生与公司现任、拟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小安,男,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福州恺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任国际销售工程师;2005年4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南京波长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经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0年1月至今就职于南京波长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子公司南京波长精密光学有限公司(已注销)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4年12月至2025年
11月,任波长光电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波长光电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小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南京威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6500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3667%股份。宋小安先生与公司现任、拟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林峰,男,198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江苏省光学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监事会监事。2008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区域销售主管、销售总监、激光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林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南京威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2750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0447%股份。李林峰先生与公司现任、拟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葛军,男,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2002年至2022年7月,就职于金陵科技学院,历任商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副校长;2022年7月至今,任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教授。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拟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平,男,1968年 9月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电子与电气工程专业,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会士(IEEE Fellow)、中国光学学会会士,曾任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光子学协会第 37届全球主席。
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香港大学电子系研究员;1997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电子系研究员;1999年12月至2019年11月,历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年11月至今,任南方科技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系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拟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军辉,男,198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法律职业资格,执业专职律师。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7年5月至今,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3年11月至今,任无锡市同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军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拟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