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波长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复星联系电话:025-8338770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韡联系电话:025-83387704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6次(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是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仅对募集资金进行核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0次
1项目工作内容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25年1月16日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申请通过开立于招
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的一般银行账户,开立金额为150000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保荐人将持票,该笔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取保证金续关注公司
375000.00元人民币,手续费750.00元人民募集资金存币。同日,招商银行客户经理在办理上述业放及使用情务过程中,因操作错误,将公司开立于招商况,督促公司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的“精密光学研发综合进一步加强楼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保证金扣款对募集资金账户,并扣款375000.00元人民币,同时收账户的管理取手续费750.00元人民币。2025年1月22和募集资金日,公司发现该问题立刻要求银行退回保证使用的内部金及相关费用。经协调,全额保证金控制及培训。
375000.00元及其期间利息8.33元和手续费
750.00元已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月8日原路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
2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无不适用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不适用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无不适用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行承诺
1.关于股份限售、减持意向及减持事宜
是不适用的承诺
2.关于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
是不适用预案及承诺
3.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
是不适用诺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
是不适用诺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合
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期内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整改情况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
3报告事项说明管措施的情形。
202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吴淞海
关发送的《稽查通知书》,稽查范围是公司近3年出口货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025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吴淞海关的《稽查结论》,公司涉嫌以伪报货物材质的方式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出口国家管制的含锗镜片,已被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并与海关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相关事项尚无正式结论。保荐人高度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将督促公司在相应时点履行相关公告义务。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复星吴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