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6-050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9月 14日召开了 2026年临时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刘嫚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内,该职工代表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刘嫚丽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
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刘嫚丽女士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4日
附件:刘嫚丽女士简历刘嫚丽,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曾先后担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电子银行部产品运营经理、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网络金融部/个人金融部产品经理;2017年至2020年,任腾讯-微信事业群微信支付行业产品运营部产品经理、微信支付高速及停车行业产
品运营负责人;2020年9月至今,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产品创新部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兼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驾考事业部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担任众诚汇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年11月至今,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嫚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100股(均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刘嫚丽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