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作
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森泰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956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收款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1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7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根据《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截止2026年3月31日截止2026年3月31项目名称号金额累计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日的募集资金余额
11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12037.803209.999384.77
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
2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7187.676108.051422.85
产线技改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86.00224.185133.07
4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3308.20431.242999.22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5012.320.00
6超募资金42342.1039995.963897.77
合计74961.7754981.7422837.68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6年3月31日累计已投入的募集资金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银行理财利息所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引进国际先进的数码打印生产线,自动配方系统、自动包装线、原材料自动供料系统等,能够自主动态地适应制造环境变化,实现产品从设计制造到回收再利用全生命周期的高效化、优质化、绿色化、智能化、定制化的
制造系统或者模式,升级了原有生产工艺,大幅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提升产品性价比,实现产品差异化和多样化,缩短交货周期,降低产品起订量,扩大客户群体,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鉴于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实际投入投资进节余金项目名称资金额金额度额
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7187.676108.0584.98%1422.85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
四、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公司在“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
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节约与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宏观经济、市场形势以及公司的实际需要情况合理优化各项资源,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使得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2、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
2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相应的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1422.85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22.85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注销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本次对“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3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当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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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唐颖吴超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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