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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8 00:00 查看全文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16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1目录

序号内容页码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13

2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0165 号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

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森泰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森泰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森泰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森泰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1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森泰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森泰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森泰股份容诚专字[2025]230Z0165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王彩霞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任张池

2025年4月17日

2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7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序号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A 849850000.00

减:发行费用 B 100232282.48

二、募集资金净额 C=A-B 749617717.52

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D 81246552.56

[1]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 E 9384304.99

[2]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F 110000000.00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G 240000000.00

[4]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H 39961041.00

手续费及服务费支出 I 1099.38

1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加:利息收入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J 19778399.95的投资收益

K=C-D-E-F-G-

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98187424.53

H-I+J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L 215000000.00

四、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M=L-K 83187424.53

注1:详见“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注2:详见“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注3:详见“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注4:详见“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安徽广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庐阳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横山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余额为29818.7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元”代表人民币元,下同)。

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15000000.00元,剩余83187424.53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2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专户余额余额金额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100000201201000342304836.682000.002836.68

合肥庐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12738884565179.09—5179.09

广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19076076103063174.573000.00174.57

芜湖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90447751007.951000.007.95

公司宣城分行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

20000208662766600000071———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277124193815620.4515500.00120.45

广德支行

合计29818.7421500.008318.74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不超过

6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3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第一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1)将募投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

及“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科技”)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森泰(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森泰”);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19号森泰厂区内”变更为“泰国春武里府农艾县农泗昌镇4组

466号”。(2)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森泰科技将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增资和借款的形式转入泰国森泰。其中用于增资的金额为13884.97万元,用于借款的金额为3111.97万元,借款年利率为0.5%,借款期限为实际收到借款资金之日起5年(由于募投资金账户利息变动无法准确预计,实际借款金额包含截止银行账户划转前所有金额)。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森泰科技通过增资及借款的形式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情况变更前变更后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实施主体森泰科技泰国森泰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国泰国春武里府农艾县农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华路19号森泰厂区内泗昌镇4组466号实施主体森泰科技泰国森泰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国泰国春武里府农艾县农实施地点华路19号森泰厂区内泗昌镇4组466号

4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第二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将募集资金还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1)将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环保”)变更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17日调整为

2026年12月31日;(2)为便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后的使用,森泰环保将募集资金还款至森泰股份,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由于募投资金账户利息变动无法准确预计,实际借款金额包含截止银行账户划转前所有金额)。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本次还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情况变更前变更后实施主体森泰环保森泰股份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2025年4月17日2026年12月31日用状态日期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0232282.48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036076.48元(不含增值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036076.4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3420381.47元。

5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556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人民币110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超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

额为42342.1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8月29日,

6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2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22%,股份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3996104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3406%)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24000.00万元,公司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5620.45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21500.00万元,存放于指定专用账户的金额为8318.74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公司已完成

了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添置生产设备。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故公司存在承诺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拟对该项目建设完成的时间进行延后调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公司正在按计划建设研发中心,但因

7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投入资金大,投入时间较长,考虑到公司的整体业绩情况,结合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主动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节奏,为了保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

“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延

期原因系本项目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完成了包括核心工序数码打印生产线的绝大部分建设,因前期的自有资金投入金额较大,导致目前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较为缓慢。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下游客户反馈新产品的市场适应等因素影响,公司在该项目推进节奏上调整为分步实施、分步投产。为保障项目建设与现有生产经营有效衔接,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前变更后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2024年10月2025年12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10月2025年12月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

2024年4月2025年12月

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

除此项外,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将将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公司控股子公司森泰环保变更为安森泰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2、第二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披露内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8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9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74961.7716961.63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07.95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07.9536120.76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01%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计效项目可行性是否

更项目(含承诺投资累计投入进度(%)(3)=定可使用状

资金投向资总额(1)入金额的效益益发生重大变化部分变更)总额金额(2)(2)/(1)态日期承诺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

不适用12037.8012037.80—482.554.01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

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不适用7187.677187.67701.722170.6630.20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5086.005086.0051.1176.851.51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

不适用3308.203308.20212.69382.2811.56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5000.005000.000.00065012.32100.2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10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2619.6732619.67965.528124.6624.91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2000.0024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3996.103996.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5996.1027996.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16961.6336120.7611(1)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公司已完成了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添置生产设备。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故公司存在承诺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拟对该项目建设完成的时间进行延后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公司正在按计划建设研发中心,但因项目投入资金大,投入时间较长,考虑到公司的整体业绩情况,结合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主动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节奏,为了保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划完成时间。“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本项目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完成了包括核心工序数码打印生产线的绝大部分建设,因前期的自有资金投入金额较大,导致目前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较为缓慢。受(分具体项目)到国内外宏观环境、下游客户反馈新产品的市场适应等因素影响,公司在该项目推进节奏上调整为分步实施、分步投产。为保障项目建设与现有生产经营有效衔接,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

(2)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环保”)变更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17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项目延期原因系:公司正在按计划实施国内营销体系的建设,已完成总部营销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设,全国多家营销门店网点建设等项目内容。但因项目投入资金较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考虑到公司的整体业绩及国内销售情况,结合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主动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节奏,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未达预期。为了保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施地点变更情况况”。

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0818.74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8318.74万元,购买理财产品21500.00用途及去向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s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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