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9证券简称:森泰股份公告编号:2026-037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于2026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告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2:00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6号)。
3.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圣卫先生工作出差远程视频参会,
由公司副董事长唐道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86941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4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4178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2762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8543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4646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人,代表股份3896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62%。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44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3%;
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提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44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3%;
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73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2%;
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74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2%;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92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1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44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3%;
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6.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00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
反对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2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8%;反对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7.00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1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8.00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1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9.00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11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2%;
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唐圣卫、唐道远、张勇、王斌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0.00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11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2%;
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唐圣卫、唐道远、张勇、王斌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1.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2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1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2.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44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3%;
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3.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44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3%;
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4.00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11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2%;
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唐圣卫、唐道远、张勇、王斌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