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9证券简称:森泰股份公告编号:2026-022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或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担
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或未参与公司管理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具体调整水平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公司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2026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