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9证券简称:森泰股份公告编号:2026-050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事项的概述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1、因全资子公司森泰(泰国)有限公司(“泰国森泰”)发展需要,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森泰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对其按现股权比例同比例进行增资7.28亿泰铢(折合人民币1.5亿元;实际增资金额以人民币为准)。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泰国森泰生产线技改升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森泰的注册资本由16.6亿泰铢增加至23.88亿泰铢(折合人民币约5亿元,实际增资金额以人民币为准)。本次增资前后,泰国森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占股60%,公司全资子公司森泰科技占股40%,股权比例不变。
本次对境外子公司的增资仍需发改委、商务局和外汇管理局审批后执行。
2、因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森泰科技”)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12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400万元,资本公积9600万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森泰科技对泰国森泰的增资需要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森泰科技的注册资本由8800万人民币增加至11200万人民币。本次增资后,森泰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因控股子公司杭州胜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胜木”)发展需要,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85万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杭州胜木的电商平台运营维护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前,公司占股比例为85%,任鑫洋占比10%,杨国翠占比5%。少数股东任鑫洋参与本次增资10万元,少数股东杨国翠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胜木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295万元,公司持股占比为86.44%,任鑫洋持股占比为10.17%,杨国翠持股占比为3.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森泰科技
公司名称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8800万元实收资本8800万元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19号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木塑复合材料、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主营业务销售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最近一年及一总资产57157.4253723.13
期基本财务数净资产43834.8443513.24据(万元)营业收入15010.2732356.92
净利润218.733318.59
注:以上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泰国森泰
公司名称森泰(泰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3年9月29日
注册资本1660000000泰铢(折合3.5亿人民币)
实收资本1660000000泰铢(折合3.5亿人民币)主要生产经营地泰国春武里府农艾县农泗昌镇4组466号
股权结构森泰股份持股60%;森泰科技持股40%
主营业务木塑复合材料、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制造
最近一年及一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期基本财务数总资产60473.4058978.54据(万元)
净资产32583.7336400.10
营业收入5202.392466.22
净利润-178.31-988.95
注:以上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杭州胜木
公司名称杭州胜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4年9月14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时代天元城19幢1617室
股权结构森泰股份占比85%,任鑫洋占比10%,杨国翠占比5%主营业务木塑复合材料、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跨境电商销售推广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最近一年及一总资产36.5877.84
期基本财务数净资产21.5261.44据(万元)营业收入4.780.00
净利润-39.92-109.68
注:以上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森泰科技、泰国森泰、杭州胜木增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时可能存在境外投资方面的政策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及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子公司规范运营。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增资,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