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39证券简称:泓淋电力公告编号:2025-00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
198516102.8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500961.0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79445.51元,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截止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712544685.0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为
565488334.38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为565488334.3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现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9101809股为基数,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82036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每10股分派现金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910180.90元(含税)。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6730542.7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4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金额不
1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6730542.70116730542.7058365271.3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6500961.04213921812.30179260984.6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20874886.81129575350.0897203144.62
营业收入(元)3398206650.562479303562.312289063884.33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12544685.01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65488334.38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否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1826356.75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96561252.6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91826356.75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47653381.51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4.26%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91826356.75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
2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为持续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9101809股为基数,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82036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所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所处行业特点以及股东投资回
报等综合因素,充分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
3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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