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红
本人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坚持科学审慎决策,就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9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孟红,女,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纳税筹划师。1999年12月至今,担任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会计系教师;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港股)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担任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同时,本人在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初即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在履职过
1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中,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从未泄露在公司获得的任何内幕信息;亦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应参加董出席董事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应参加股东出席股东大未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大会次数会的次数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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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召开会议前获取了相关议案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共计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本年度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发表意见,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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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意见类召开时间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型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10月25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审计委员会第同意
日告>和<2025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九次会议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积极沟通,以便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针对公司经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在泓淋电力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5天,本着勤勉务
实、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加履职培训、与管理层或中介机构沟通等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通过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能够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
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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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四)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内控制度合理、健全、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
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进行,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于2025年9月1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未参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工作。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
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股权激励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十二)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于2025年9月1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未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过程。
(十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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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举
办的各类培训活动,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运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
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孟红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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