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06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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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064号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溯计量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溯计量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溯计量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规定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天溯计
量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天溯计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1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天溯计量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溯计量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064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吴萃柿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隆
2026年4月25日
2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深圳天溯计量检测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4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04348 股,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上市,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36.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6.4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5368557.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4631448.5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25)第118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2463.1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2.10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减:补充流动资金转入自有账户-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4293.27
减: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2025年12月31日应结余募集资金48171.97
2025年12月31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55554.10
差异[注]7382.13
注:差异系未及时支付、置换的发行费以及未及时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1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28135310008)。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园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4700040002914)。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坑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2380592060)。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1601946565)。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170194656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万元)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7559281353100089000.00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园山支行4102470004000291410073.24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坑梓支行7523805920603166.90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811090101160194656515856.56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811090101170194656117457.40活期存款
合计55554.10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总部计量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829.48万元,项目投入进度为22.16%;“区域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1463.79万元,项目投入进度为8.38%;尚未进行自筹资金置换。截至2026年1月9日,上述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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