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溯计量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溯计量”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天溯计量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4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04348股,于 2025 年
12月23日上市,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36.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600000006.4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5368557.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631448.5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25)第
118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2463.1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2.10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减:补充流动资金转入自有账户-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4293.27
减: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2025年12月31日应结余募集资金48171.97
2025年12月31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55554.10
差异[注]7382.13
注:差异系未及时支付、置换的发行费以及未及时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28135310008)。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园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4700040002914)。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坑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2380592060)。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1601946565)。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170194656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余额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备注(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7559281353100089000.00活期存款余额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备注(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园山支行4102470004000291410073.24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坑梓支行7523805920603166.90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811090101160194656515856.56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811090101170194656117457.40活期存款
合计55554.10
注1: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实际履行;
注2: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园山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园山支行实际履行;
注3: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坑梓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坑梓支行实际履行;
注4: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实际履行。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293.27万元,均由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1月9日,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已完成置换。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天溯计量公司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064号)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溯计量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天溯计量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专项报告、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披露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访谈沟通等。
经核查,天溯计量严格、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等相关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天溯计量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2463.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93.27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93.2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投资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是否已改变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进度(%)(3)是否发生重投向(含部分改变)诺投资总额额(1)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
=(2)/(1)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深圳总部计量检测能力提
否12765.6112765.612829.482829.4822.16%2027/12/23不适用不适用否升项目区域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
否17457.4017457.401463.791463.798.38%2028/12/23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数字化中心建设项目否3166.903166.90---2028/12/23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9000.009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2389.9142389.914293.274293.27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10073.2310073.2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52463.1452463.144293.274293.2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总部计量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829.48万元,项目投入进度为22.16%;“区域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1463.79万元,项目投入进度为8.38%。
截至2026年1月9日,上述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