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6证券简称:盘古智能公告编号:2026-019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2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6.9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6.90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
6、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2024年12月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6.7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12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6.70元/股调整为16.565元/股。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6.96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9、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
191.24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10、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6.565元/股调整为16.365元/股。
11、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8078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
12、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4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办理1427520股限制性股票和7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办理214000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8078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7人调整为65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8人调整为7人。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2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且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本次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8078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并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由67人调整为65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8人调整为7人。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归属手续。
六、备查文件
1、《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