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8证券简称:钧崴电子公告编号:2025-044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黎路99号公司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颜睿志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164811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0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9089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5722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人,代表股份15626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904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股份5722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8%。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90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反对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0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8%;反对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事项,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年产电力熔断器2300万颗项目终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62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反对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7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6%;反对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64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7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8%;反对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2%;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4.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6477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
反对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9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7%;反对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6477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
反对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9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7%;反对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4.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表决情况:同意164775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
反对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9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9%;反对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6477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88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9%;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6477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88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9%;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64773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
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1%;反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7、《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64779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9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5%;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8、《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表决情况:同意164775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9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9%;反对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9、《累积投票制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164775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
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9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9%;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选举颜睿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51591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331199股。
表决结果:颜睿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翁文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515912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331199股。
表决结果:翁文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金昉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51591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331204股。
表决结果:金昉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张宗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51591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331200股。
表决结果:张宗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哈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51890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334193股。
表决结果:哈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胡旭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51890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334192股。
表决结果:胡旭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史兴松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451890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334194股。表决结果:史兴松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骆沙舟律师、纪宇轩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