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会议,进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史兴松,女,197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商务英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3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内亲自出席5次董事会、列席2次股东大会,具
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出席股东大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会会议情况独立董本年度应是否连续两次未事姓名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列席股东大参加董事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次数数会次数会次数会议史兴松5500否2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就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日期会议名称独立意见事项发表意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同意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同意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第一届董《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
12024/4/3事会第十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同意
意见次会议《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同意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同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一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一)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员架构及岗位职责。2024年度,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与其他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监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了解公司的薪酬体系。2024年度,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与其他委员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查,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并发表核实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审阅。2024年度,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因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内全部3次会议,与其他委员对公司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发表了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年审结果客观、公正。六、开展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
现场调研,与外审和内审人员进行了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公司内控制度、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提出了适当的建议。日常通过电话和当面交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持续提升履职效能,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努力为董事会提供实用的决策建议,帮助建立更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同时提前发现和防范可能的风险,确保公司管理机制有效运行,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史兴松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