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9证券简称:丰茂股份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720715.7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9324479.1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932447.92元。2024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102325.6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6706089.09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00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400.00万股;不送红股。若本次转增顺利实施,公司总股本将由8000.00万股增加至10400.00万股。
(二)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若在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事项而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三)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回购,公司预计现金分红4000.00万元,占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73%,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两年年均净利润的48.02%。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0000000.0032000000.00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00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1720715.70138182704.81不适用
研发投入(元)47186452.3036214634.94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948579798.33801575183.06不适用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09102325.60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406706089.09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否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72000000.00额(元)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额(元)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4995710.26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72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83401087.24额(元)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4.77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否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如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72000000.00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
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
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当年总资产比例均低于5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方可实施,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