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8证券简称:博盈特焊公告编号:2026-002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内部进行了《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5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公告及公司 OA系统予以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2026年1月5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
护照信息、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