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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盈特焊: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468证券简称:博盈特焊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元(含税),现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11387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022775.4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3903416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69148040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1138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派前公司总股本130113877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6914804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2、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将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729李海生

208*****713鹤山市博德瑞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8*****981深圳市博利士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982徐州庄普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股本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比例资本公积金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增股本(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55111271.0042.3616533381.0071644652.0042.36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2606.0057.6422500782.0097503388.0057.64

总股本130113877.00100.0039034163.00169148040.00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69148040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2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前述主体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35.86元/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7.58元/股。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47.58

元/股调整为47.08元/股。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47.08

元/股调整为46.82元/股。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46.82元/股调整为35.86元/股。

3、根据《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的调整方式及程序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共盈路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刘一宁、汪晶

咨询电话:0750-8399966

传真电话:0750-839921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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