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盈特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博盈特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4号),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70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2741.7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总拟使用募集资金金序号项目名称额额
1防腐防磨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1462.0042283.00
2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12000.0012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30717.0030717.00项目投资总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项目名称额额
-合计94179.0085000.00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制造水平,实现原生产线的自动化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在既有厂区的基础上进行基础设施及设备自动化的升级改造,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2月竣工。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延长“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进度,调整后,该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4月30日变更至2026年4月30日。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6年3月
31日,“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利本次结项项目项目投资总拟投入募集累计使用募息收入及现节余募集资名称额资金集资金金额金管理收益金金额净额原厂区自动化
12000.0012000.005859.51402.396542.88
升级改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改造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从而使得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所节余。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已投入使用且满足结项条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计划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542.8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
司“原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542.8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涛高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