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8月21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2.00万股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6人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93元/股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有关规定,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志霖(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1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40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6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志霖(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具体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7月24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8月21日。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2.00万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6人。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93元/股。
6、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7、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占授予第一类限制占本激励计划公告姓名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性股票总数的比例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总经理助理、董事
郑洲娟4.0018.18%0.04%会秘书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
1518.0081.82%0.20%工(人)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40
合计22.00100.00%0.25%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8、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考核安
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登记完成之日起24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50%解除限售期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可解除限售但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当
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4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
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个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解除限售期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二个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解除限售期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对应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100%100%90%0%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宜的实施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13日出具《浙江恒达新材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40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3550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8月12日止,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2026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叁佰贰拾捌万肆仟陆佰元。
五、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说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股份变动数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万股)比例(%)量(万股)数量(万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342.1348.5322.004364.1348.77
无限售条件股份4605.8751.47-22.004583.8751.23
总股本8948.001008948.00100.00
注:1、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上述股份变
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登记结算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九、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说明
1、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5年3月1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8600股,约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1.1831%,最高成交价格为28.8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0.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0976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40(2)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0400股,约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0.9392%,最高成交价格为34.9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6.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5969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累计回购的股份。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93元/股,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十、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短线交易情形。
十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为基准,确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单位激励成本=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预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预计需摊销的总费用2026年2027年2028年(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22.00193.3863.16102.9327.29
注: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
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
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能够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40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十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三、备查文件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3550号);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