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曾凡强为项目合伙人、朱智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所内部工作调整,中汇所委派洪海莉接替朱智俊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曾凡强、洪海莉。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成为注上市公司开始为本公近三年签署及复开始在本所姓名角色册会计和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核过上市公司审执业时间师时间司审计时服务时间计报告家数间曾凡强项目合伙人2009年2023年2008年2023年2家洪海莉签字注册会计师2020年2017年2020年2025年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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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