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分配预
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总股本89480000股扣减回购股份1899000
股后的8758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14701.0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4788704.9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68477039.61元,其中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0689189.61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10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0689189.6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的总股本89480000股扣除公
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截至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99000股,按照公司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总股本89480000股扣减回购股份1899000股后以87581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
35032400元(含税)。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
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5032400.0030947490.0049808185.7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80314701.0068460185.2487634496.44润(元)
研发投入(元)39909628.8538792857.8135445951.49
营业收入(元)1151154274.031007627562.37868737044.5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468477039.61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200689189.61
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否
度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115788075.70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78803127.56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115788075.7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114148438.15
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3.77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
□是□否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
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证券代码:301469证券简称:恒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10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