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79证券简称:弘景光电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3月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进行了登记,并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确认,该核查对象不在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时,本激励计划尚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并未形成具体实施时间以及其他核心要素信息。上述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的操作,该核查对象并未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激励计划任何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任何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