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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486证券简称:致尚科技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

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3、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

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需以26.7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590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对应解除限售期的

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C”及以上,才能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2名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 C,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60%;1名激励

对象 2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 D,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0%。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需以26.7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3851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5441股。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26.7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预计支付款项1216909.98元。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需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10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对应解除限售期的

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C”及以上,才能全部或部分归属当期限制性股票,未归属部分作废。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2名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 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公司需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061股。

综上,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4571股。

四、本次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8680995股变更为128635554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本次变动后(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56227240-45441561817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453755072453755

总股本128680995-45441128635554

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本结构为截至2026年6月26日的股本结构;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未考虑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33.5878万股,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5441股,同意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4571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本次回

购注销及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3、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

金来源等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4、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及本次回购注销办理注册资本及股份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归属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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